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发 包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 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概况
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内容包括仪表设备、安全仪表系统等全部施工、安装、检试验及单机试车工作。以及相关安装告知、化学清洗、无损检测、试车保运等工作均属本工程工作范围。范围:本技术规格书用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 建设项目施工项目”仪表电缆的设计、制造、性能、结构、试验及安装方面的设备询价及采购
1.1.2实施项目简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于2006年12月26日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川工业园注册成立,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控股的国有大型电力生产企业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主要负责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多晶硅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及技术研发管理。
本工程项目位于西宁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南临昆仑东路,东边紧邻峡口路。本项目工作内容是对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 建设项目施工项目。1.2招标范围及主要施工内容
1.2.1仪表工程
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中的安装项目,但不限于与仪表工程如下条款有关的工程内容,均为本工程承包商的施工及责任范围:
1)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仪表设备、自控系统、盘柜箱安装;
2)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仪表设备支架、自控系统基础制作安装。
3)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电缆分盘、敷设与连接 ;
4)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导压管、信号管等安装、试压等工作;
5)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仪表、自控系统的接地安装;
6)本工程范围所有的仪表单校、试验、检验工作;
7)本工程范围所有设备的试车和仪表、自控系统调试工作。
8)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试车时的配合工作。
9)计量仪表的标定属承包方工作范围。
1.2.2设备/材料分工
1)发包方和承包方设备材料及工作见材料分交表。
2)发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到场后,由承包方负责卸货。
3)当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相关管理规定从发包方仓库领取设备材料后,从发包方仓库到施工现场或承包方现场库房的装、卸、运输及领用后的保管由承包方负责。当发包方设备材料不进入发包方仓库时,发包方直接运至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与承包方车板交货,承包方负责卸货,并办理出库手续,从卸车完成后的所有工作 均由承包方负责。
1.2.3施工准备
考虑到本工程工期要求,承包方应在中标后立即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项目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并落实配套资源,确保按照进度要求进场后立即形成施工力量和能力。同时,承包方应在投标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与质量相关管理文件,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方案及相关管理文件的审批工作。
1.2.4其他
1)承包方负责本工程范围的项目资料文件整理工作,并且按照发包方的竣工资料整理规定和要求负责本工程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辑、移交、归档工作 。
2)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未提及的各项工作均视为已经包括在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内,承包方要根据自身的经验充分考虑。
3)承包方不得因发包方及其授权管理单位或发包方的指令、批准、确认而免除其在合
4)承包方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检查和监督工作。
6)联动试车与性能试验期间的保运和配合工作;
7)上述各项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围护、防水、加固、成品保护、标识等。
1.3 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30天,招标人提前3天通知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进场办理相关手续,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署开工令时间为准。
1.4 资金来源
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4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安全负责人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1.6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机电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业绩 。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发售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 8:30~11:30,14:30~17:30
1.7.2 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13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20号黄河水电新能源 北门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因疫情缘故,现场踏勘人员进场踏勘前一天内按招标文件第9章附件要求提供人员信息调查表等资料,经发包人办理入场手续后方可进场踏勘。
1.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7月27日北京时间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
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
1.11 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本人身份证。
1.11.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1.1、1.11.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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