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 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8、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广东华伦招标 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中标服务费计算基数为本项目中标金额。中标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部分 |
分值 |
价格部分 |
10 |
技术部分 |
55 |
商务部分 |
35 |
价格部分 |
报价得分:M=N-100 ××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1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依据,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此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 ;当P<Q,F=0.2 。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10分 |
||
技术部分 |
1 |
监测方法及职责管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监测监测方法进行综合横向评比: 1)优:监测方法准确,能真实反映被检项目的技术状况。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措施得力,能落实,分工明确具体,职责清楚明了。得分范围:[11,9)分; 2)良:监测方法较准确,能较好地反映被检项目的技术状况。措施合适,有分工,能落实,分工比较明确具体,职责比较清楚明了。得分范围:[9,6)分; 3)中:监测方法基本准确,基本上反映了被检项目的技术状况。协调措施一般,基本能落实,职责分工基本清楚。得分范围:[6,3)分; 4)差:监测方法、协调沟通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内容较笼统、较模糊的,得分范围:[3,0)分。 注:内容缺失,得0分。 |
11 |
2 |
仪器设备配备 |
根据仪器设备的投入情况对本项目工作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横向评比: 1)优:监测工作与所需的仪器设备对应关系清晰,仪器设备先进、完整、齐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范围:[11,9)分; 2)良:监测工作与所需的仪器设备对应关系较清晰,仪器设备较先进、完整、齐全,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范围:[9,6)分; 3)中:监测工作与所需的仪器设备对应关系不清晰,仪器设备较落后,不齐全,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范围:[6,3)分; 4)差:监测工作与所需的仪器设备对应关系不清晰,仪器设备数量和技术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范围:[3,0)分。 注:内容缺失,得0分。 |
11 |
|
3 |
安全保障措施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监测工作制定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横向评比: 1)优:安全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11,9)分; 2)良:安全保障措施较科学、合理、可行,基本符合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9,6)分; 3)中:安全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笼统概况,不能完全符合与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6,3)分; 4)差:安全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笼统概况,不能完全符合与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3,0)分。 注:内容缺失,得0分。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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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保障措施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监测工作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横向评比: 1)优: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11,9)分; 2)良:质量保障措施较科学、合理、可行,基本符合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9,6)分; 3)中: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笼统概况,不能完全符合与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6,3)分; 4)差: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笼统概况,不能完全符合与本项目监测工作的特点,得分范围:[3,0)分。 注:内容缺失,得0分。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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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难点分析 |
投标人对本项目监测工作的重难点分析,主要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监测工作的重难点分析及制定的对策措施。 1)优:重难点分析内容深刻、覆盖全面,得分范围:[11,9)分。 2)良:重难点分析内容完善但不深刻、覆盖性普通,得分范围:[9,6)分。 3)中:重难点分析内容一般、覆盖性一般,得分范围:[6,3)分。 4)一般:深度和覆盖面较差,得分范围:[3,0)分。 注:内容缺失,得0分。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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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1 |
投标人同类项目经验 |
投标人近五年(即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承接的水利监测项目,每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15分。 |
15 |
2 |
拟派服务团队 |
1) ①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②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2)技术负责 |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中标资格的确定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结算方式:(1)单价包干,按实际完成内容结算;(2)结算价与中标合同价两者中取低值作为本项目监测费的最终结算价。
2、支付方式:
(1) 监测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2) 完成一期检查、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送审稿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3) 完成二期检查、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送审稿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
(4) 完成所有检查、监测工作,监测报告送审稿验收合格后,且按规定提交检测报告正式稿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100% 。
注: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本项目使用区财政资金支付,30天内为招标人完成所有审批手续,但实际支付实际以政府相关部门支付时间为准。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九、项目概述
德胜体育中心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德港以西,德胜东路以南,桂畔水闸桥以东,德胜河以北的范围内。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地下车库及隧道。由于本工程地下室及隧道在堤防达标内坡脚线5米至堤内方向38米为河道的控制建筑区,按水利部门要求需进行堤防安全监测,需要监测河堤长度约806米。河堤监测时间分为三期监测:一期为地下室施工期间,地下施工临近38m范围的堤防监测;二期为隧道工程施工期间对隧道周边堤防的监测;三期为堤内外绿化工程施工期间的堤防监测。
十、工作内容
1、根据深基坑施工进度和堤防监测现场实际情况,对堤防监测方案进行深化完善,报监理、招标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监测工作。
2、河堤监测时间分为三期监测:一期为地下室施工期间,地下施工临近38m范围的堤防监测;二期为隧道工程施工期间对隧道周边堤防的监测;三期为堤内外绿化工程施工期间的堤防监测。
3、按照审批的监测方案进场监测,保证技术成果的真实性;
4、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做好监测工作相关的监理、招标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协调工作。
十一、人员管理
1、中标人须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人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2、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即使是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如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一定的违约金。发生本条上述情况累计达4次后,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中标人须全额赔偿,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4、中标人拟派的专业人员须具备与从事的工作相符的资质证、上岗证、特种作业证等,开展工作前须提供相关资料给招标人确认。中标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并对其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十二、服务响应
1.服务时间内,中标人须提供常设每周7天×24小时服务专线技术支持。
2.对招标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3.上述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服务费中,报价时可不单列。
十三、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1、监测单位的工作应符合SL551-2012《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中标人需在每期监测完成后,提交当期的监测总结报告作为验收结算依据。
3、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省级以及当地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检查工作。
十三、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四、其他
1、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中标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2、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招标人或中标人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人提交成果(以下统称“工作成果”)。受制于以下条款,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使用所有成果的权利。
4、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其他用途。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工作成果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泄露。如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索赔。
5、各方都应保护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资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限制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因一方未尽到此项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6、各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律师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
7、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另行商定,必要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
十五、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详见链接: /s/1mpG5T7n_Qcx8JDlinkl7rQ;提取码:12k8)
1、投标文件索引表
2、合同范本
3、预算总价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