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丰城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丰城市,厂址临近赣江边,现有四台4×34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全厂总装机容量为1360MW。#1-4机组均安装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和SCR脱硝设施、电除尘设施,#1-4机组脱硫、脱硝CEMS设备共计已安装投运28套。脱硫、脱硝CEMS设备为重要的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其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到各级环保管理部门对我公司污染物减排情况的核查和排污收费的计费依据,也直接关系到环保设备的运行调整和节能降耗。同时由于设备运行监测介质为强腐蚀、高粉尘、高含湿烟气,设备运行故障率非常高、检修维护工作量和检修费用均较大。
2.2招标范围:
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1-4机组脱硫脱硝CEMS设备检修维护服务,具体从正式交接日开始后的三年期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主要设备包括#1-4机脱硫、脱硝CEMS系统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干氧量、烟气湿度、氨气、PH值、废水浊度等监测参数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校准、校验、比对监测和各类检修工作等,包括从采样口到样品处理、测量仪表、数据存储处理、数据分配传输到DCS、电网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CEMS工控机等的所有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配备。主要包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干氧量、烟气湿度、氨气、PH值、废水浊度等监测参数的采样探头、采样管线和阀门、样气预处理、冷凝器、分析仪表、吹扫用压缩空气设备等。
2、脱硫、脱硝CEMS监测站房中的CEMS监测柜PLC控制系统设备、信号分配转换设备及所配套的工控机硬件和软件、打印机、显示器等。
3、脱硫CEMS监测站房中的环保数据采集设备,包括在线监测数据采集、视频监控采集设备和网络通讯设备等。
4、由投标人负责的#1-4机组脱硫、脱硝CEMS设备共计已安装投运28套。
5、污染物排放手工监测工作:在线监测装置故障时,按规定周期进行手工监测。手工监测相关原始记录需保存2年。
6、投标人提供工作范围内设备系统运行维护所需要的消耗材料、标准物质、备品、配件等,包含不易维修的核心分析仪、采样探头、制冷器等所有物资。在线式PH电极每年更换不少于18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核心分析仪投用年限达5年以上出现故障需整机更换时,由招标方负责每年整机更换2台(每年总数为2台,不区分测量参数),超过2台时仍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7、其他工作
1)配合各级环保管理部门和性能检测机构对脱硫、脱硝CEMS系统的各种检查、现场监测工作。
2)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对脱硫、脱硝CEMS系统的各种安全、环保、达标和标准化检查及现场监测工作。
3)投标人负责CEMS站房所有设备卫生、站房卫生和所负责的检修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CEMS检修维护或脱硝CEMS检修维护业绩。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合同封面、工作内容/技术协议、工期、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或省级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能力认定证书,提供简历表和运维能力认定证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或省级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能力认定证书,提供简历表和运维能力认定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