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0623-2075N1124016,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
2.2 交货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3.3 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4 标包一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并提供复印件;
标包二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具体数量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3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标包一、标包二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0年 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自行在衡阳市 网上( )、衡阳市 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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