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及六个派出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会泽县 受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院机关及六个派出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服务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ZCG2020(竞磋)-11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清单及预算价格: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96万元/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12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期间,修改截图将会纳入失信黑名单);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按照《曲靖市 交易项目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相关要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报名,
2.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
5.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配合采购人对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若发现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等严重不履约问题,将不予支付。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从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上持CA锁报名成功后下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八、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9时00分。
九、开标
十、监督部门:会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十一、公告媒体: 。
十二、其他说明
1.根据云南省 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 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的要求,采取“纸质和电子交易”并行方式,组织开展全市 活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要求各交易主体按照曲靖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提交电子化交易所需资料,并到曲靖市 一楼前台服务区CA办理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
3.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服务系统中进行电子招标报名成功即可。若因未能及时办理CA锁而导致无法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报名的,或电子报名成功后但现场报名不成功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技术 筑龙公司:4009618998。CA办理公司:0871-65315589、0874-3514916。
4.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
5. 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要求
(1)各方交易主体(代理机构、投标企业、项目业主、专家等)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疫情防控体征者,不得参与现场交易活动。
(2)参与现场交易人员请扫交易中心二维码出入,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符合疫情防控隔离要求的人员,交易中心拒绝进场参与现场交易活动。
(3)因疫情防控隔离要求不达标,以及发现有疫区人员将参与交易活动,中心立即停止办理相关交易业务,并向上级报告。
(4)交易结束后,请现场人员应迅速退场,不得在交易中心逗留,中心及时对场地进行消毒。
注:上述安排,若出现疫情变故,按要求延期开评标时间,请及时关注中心相关公告。
采 购 单 位: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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