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滇中新区(东片区)八家村水库水源替代给水工程灵源水厂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二)(项目名称)已由云南滇中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滇中审批【2018】2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清源自来水,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各50%,招标人为昆明清源自来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滇中新区(东片区)八家村水库水源替代给水工程扩建灵源水厂位于灵源村,扩建灵源水厂10万m3/d,本次招标内容为:原水应急提升泵房、灵源水厂扩建管线总平面图、气水反冲洗滤池(含反冲洗泵房、鼓风机房)、回收水池、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清水池、污泥脱水间(含泵、阀门、设备等)、泵房改造、栅条絮凝斜管沉淀池、污泥晾晒场设计图中的各类泵、罗茨风机、螺杆压缩机、中心传动浓缩机、兰美拉装置、卧式螺旋卸料沉降离心机、搅拌机、无轴螺旋输送机、各类机械、兰美拉装置等采购及配合调试,并为现场安装提供技术指导。
2.2招标范围:滇中新区(东片区)八家村水库水源替代给水工程灵源水厂改扩建项目设备(二)采购,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总投资:20410.29万元
招标规模:861.011896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水泵、污泥系统)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并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者进入各类黑名单企业,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2017年以来完成过水泵供货业绩不低于1个,业绩应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供货发票);②投标人拟投水泵的制造商2017年以来完成过立式离心泵供货业绩1个,业绩应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供货发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8 15:11 至 2020-06-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以昆明市公布的为准),登录昆明市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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