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及安装事业部-船舶公司-2020-2023年东海南海海区船舶污染物处理服务协议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项目服务项目(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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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无处理能力的,应与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签订船舶污染物处理协议。同时需提供投标人与处理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处理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船舶资源: (1)投标人提供1艘100总吨以上和1艘300总吨以上污油水接收船(自有或外租均可) (2)证明材料:自有或外租船舶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证书中需体现总吨位),外租船舶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人员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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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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