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中医院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中医院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中医院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20-123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 经办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张工(工位814)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市长安区中医院垃圾清运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因中医院项目文勘工作需要,需要下挖约1米,将垃圾外运。中医院项目56亩地,折算约37333.4平方米,预计方量为37333.4立方米。最终以实际拉运方量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中医院垃圾清运
采购预算: 5227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上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通过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惩戒对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19 09:00:00至2020-06-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注意事项: 1)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2)受疫情影响,投标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各投标单位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3)提示:请投标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9 14:00:00
2、投标
2020-06-19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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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b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