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3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国电南自扬州园区闲置设备、场地出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电南自扬州园区场地有3500平方米左右的生产区域,5套生产设备。签订租赁闲置场地和设备后,我方每年提供4000面左右的屏柜喷涂合同。本次承租范围限用于生产加工、商务、办公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的经营及生产;不适用于酒店、餐厅、娱乐设施、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如传销、无照经营等)、联营牟利。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结构或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损失应照价赔偿(自然灾害造成的除外);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若有违反,由承租人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3601 | 国电南自扬州园区闲置设备、场地出租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电南自扬州园区闲置设备、场地出租】
1.投标人公司成立满一年,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200万元。
2.投标人书面承诺没有处于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问题(格式自拟)。
3.投标人2017年-2019年签订过喷涂合同,不低于3份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公司参加。
6.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28 16:50到2020-07-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28 16:50到2020-07-03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