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同心县教育局 委托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 对 NXZDHY2020022、同心县教育局第一小学“互联网+教育”标杆校采购项目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WZ)000472
2、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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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教育局第一小学“互联网+教育”标杆校采购项目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1 | 教学设备 | 2500000 | 详细的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500000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本项目适用本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提交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原件); (6)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票据(或证明)原件及2019年审计报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06-27 16:00:00 至 2020-07-02 17:00:00 13、公告期限: 2020年06月27日 至 2020年07月02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