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8/17-SB-24)
项目所在地区:越南南部茶荣省茶荣镇丹清公社穆U村发电产业区
一、招标条件
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厂工程电气试验室设备(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6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8/17-SB-2401 | 电气试验室设备 | 电气试验室设备 | 500 |
注:第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第二次公告只需正常报名参加,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第一次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第一次缴纳的保证金已原路退还。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气试验室设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电子版请使用PDF格式文件)。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电子版请使用PDF格式文件)。代理商应提供产品授权书及产品制造商相关文件(至少包括企业介绍、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文件、类似业绩、资质文件等)。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安全运行项目业绩,且至少1个燃煤机组安全运行海外项目业绩。
4.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企业。须提供过去三年(2016年度至今)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本次招标的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有特殊要求除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24 11:30到2020-07-01 17:3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24 11:30到2020-07-01 17:3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