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深圳铁塔2020年通信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深圳铁塔自有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协调、电表报装、转改直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入网等。
1.2项目规模:15000.00万元(含税)。
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1.4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包料(铜缆除外)、包电表报装、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物业协调、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材料需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投标人提供材料设备为招标人提供。)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
实施区域 |
标段比例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一 |
宝安区(航城、西乡、新安、石岩、燕罗、福永街道) |
14.96% |
2244.00 |
标段二 |
龙岗区(坂田、布吉、横岗、吉化、平湖、南湾街道) |
12.50% |
1875.00 |
标段三 |
龙岗区(坪地、宝龙、龙岗、龙城、园山街道) |
11.85% |
1777.50 |
标段四 |
龙华新区 |
11.20% |
1680.00 |
标段五 |
南山区 |
10.50% |
1575.00 |
标段六 |
大鹏新区、坪山新区、深汕合作区 |
9.90% |
1485.00 |
标段七 |
罗湖区、盐田区 |
9.40% |
1410.00 |
标段八 |
宝安区(松岗、新桥、沙井、福海街道) |
8.64% |
1296.00 |
标段九 |
福田区 |
6.10% |
915.00 |
标段十 |
光明新区 |
4.95% |
742.50 |
本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就1个或多个标段同时参与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
如某标段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8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单位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国铁塔股份 或广东省 下发包括本招标项目的最新的集采结果或其他相关要求的,本项目终止,按最新发布的集采结果或要求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2.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的,在提供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须包含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a.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b.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c.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承修类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须提供已备案证明材料,未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如非粤注册的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手续,存在影响中标结果,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要求:为查验资质证书真实性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ome)查询结果截图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及“信用能源网站”( /publicity)查询结果截图;②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3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以往缴税凭证等复印件,证明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含直供电、配网)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含)。
要求:
a.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合同金额,不计入。原件备查。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无违法记录、无骗取成交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及参选资格,无在“信用中国网”被公示为失信人的,无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近3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行为,不在深圳铁塔黑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信誉声明及 “信用中国网”截图,承诺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9.附加项
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日期: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