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悦广场商业10KV双回路外线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吾悦广场商业10KV双回路外线工程已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开东管【2020】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规模:自峡口变至吾悦广场环网箱敷设铜芯电缆总长5190米,其中采用4孔拉管方式敷设1104米,4孔排管方式敷设2736米,现有电缆沟敷设1350米;自雪舟变至吾悦广场10KV专线总长3484米,其中采用10KV铜芯阻燃电缆敷设线路1510米,架空线路绝缘铝芯导线全长1974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
服务期:310日历天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监理服务机构,为吾悦广场商业10KV双回路外线工程施工提供监理服务。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7日14:00。
5.2由招标人 在西宁市市 .开标室一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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