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警用车辆购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HW-0472(XX-2020-000423-4)
三、采购人
四、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警用车辆购置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警用巡逻车采购6辆,警用勘察车1辆。
项目用途: 警用巡逻车采购6辆,警用勘察车1辆。
采购预算: 7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19 08:30:00至2020-06-2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同时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完善供应商联系信息。(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9 14:00:00
2、投标
3、开标时间:2020-07-09 14:00:00
4、开标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