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委托 宁夏德汇金恒项目管理 对 NXDHJH-2020-ZC-002、盐池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互联网+教育设备采购项目二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0]-0605-03
2、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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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互联网+教育设备二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34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340000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环保节能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和“中国 ” ( )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标。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06-19 18:00:00 至 2020-06-30 18:00:00
13、公告期限: 2020年06月19日 至 2020年06月30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