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生产区域及设备保洁项目,根据智慧能源西宁分公司生产区域现场实际生产需要,拟对管辖生产区域内道路、生产办公楼、会议室、中控室、化验室、休息室以及区域内设备本体、管线等进行卫生保洁和区域内绿化带的日常养护工作。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动力供电区域、余热发电区域、公辅区域等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和设备本体、管线的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处理等工作。
2、生产区域内绿化带的日常养护工作。
其它完成生产区域及设备保洁和绿化带的日常养护所需的必须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域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人员配置要求 |
1 |
智慧能源动力区域 |
一系列主控楼 |
1、楼道、卫生间、会议室、主控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1、配置保洁员不少于3人;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8小时工作制; 4、节假日按需值班; |
2 |
二系列主控楼 |
1、楼道、卫生间、会议室、主控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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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慧能源余热发电区域 |
余热发电车间 |
1、设备、扶梯管阀、电缆桥架、门窗、地面及0米以下 、除氧间、新旧减温减压站房、集控室、休息室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1、配置保洁员不少于8人;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8小时工作制; |
4 |
脱硫车间(3层) |
1、室内外地面、门窗及所有设备(含房顶、烟道、房顶等)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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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化水间 |
1、室内外地面、门窗及所有设备(含房顶、水池等)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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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余热发电循环水泵房 |
1、室内外地面、门窗及所有设备(含加药间、卫生间等)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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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余热发电#1、#2锅炉 |
1、室内外地面、门窗及所有设备(含加药间等)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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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布袋除尘 |
1、围墙外地面、及所有设备(预热器、烟道、烟道联络阀等)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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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汽机房(4层) |
1、设备、扶梯管阀、电缆桥架、门窗、地面及0米以下 及除氧间、新旧减温减压站房、集控室、休息室的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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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余热库房 |
1、库房内卫生清扫、备件上架整理;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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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智慧能源公辅区域 |
6T锅炉房及新增换热间 |
1、室内外地面、门窗及所有设备(含房顶、烟道、房顶等)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1、配置保洁员不少于4人;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8小时工作制; 4、节假日按需值班; |
12 |
加压泵房 |
设备、扶梯管阀、电缆桥架、门窗、地面、地沟及0米以下(含控制室)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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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空压站房 |
1、室内外地面、门窗、所有设备、地沟等(含控制室)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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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辅循环水泵房 |
1、室内外地面、门窗、所有设备、地沟(含控制室)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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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天然气调压站 |
1、天然气调压站内外设备、地坪、护栏卫生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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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产区域道路 |
动力区域 |
1、生产区域道路垃圾清理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1、配置保洁员不少于4人;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8小时工作制; 4、节假日按需值班; |
17 |
余热发电区域 |
1、生产区域道路垃圾清理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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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公辅区域 |
1、生产区域道路垃圾清理保洁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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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生产区域内绿化带 |
动力区域 |
绿化带草坪修剪及垃圾清理 |
1、配置2人,主要负责生产及办公区绿化养护,包括树木、灌木、草坪、绿化带等的浇水、修剪等工作; 2、垃圾清运至厂区内就近规定存放点。 3、工作时间为每月1次; |
20 |
余热发电区域 |
绿化带草坪修剪及垃圾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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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公辅区域 |
绿化带草坪修剪及垃圾清理 |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东区黄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1.2.3.2本项目总服务时间: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卫生保洁或物业管理类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工业厂房内设备卫生保洁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30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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