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诚达工程咨询 受 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5303220151608911) 的委托,对 陆良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县住建局专项规划编制】(二次) 以 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阶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530322JH202000056;
2.2 项目
2.3 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采购预算总额为¥2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元整),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拨付”。
2.4 付款方式:待专项规划方案通过评审后一次性付清。
2.5 采购内容:包含《陆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所示由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实施的7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及该7个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包括编写环境影响篇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所述七个专项规划分别是:①历史文化街区设计导则;②县域综合防灾规划;③县域城镇特色风貌规划;④县域供排水规划;⑤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⑥住房发展规划;⑦城市更新及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含棚改、旧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具体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投标人应对项目采购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无效。
2.7 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批次确定单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周期,要求在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述七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协助招标人完成成果文件的备案、评审和审批,并提供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时上报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书面审查意见。
2.8 质量要求:规划编制成果须达到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陆良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验收,根据需要提供规划数据库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通过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编制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除上述规定外,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需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根据《关于启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39号公告)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和校验,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的
(5)拟投入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编制主持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和校验,编制主持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编制主持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需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7)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在“中国 ( )”的查询结果为准】;
(8)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信息登记证明【其中: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 :84)”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9)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投标申请。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的,其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 联合体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审查方法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不响应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需网上报名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登记后才能参与投标。
5.2 请申请人于 2020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6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 ,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 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5.3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 2020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6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将公司相关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进行投标确认登记时,需要扫描发送的资料有:(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确认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登记截图;(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申请。
6.2 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现场递交地点为 陆良县 开标室。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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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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