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2020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花海镇西泉村居民点人行道铺筑建设工程、柳河镇二道沟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门市2020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玉门市水务局以〔玉水发〔2019〕31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库区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为了补偿水库移民因建设需要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改善移民安置区内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移民安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花海镇西泉村居民点人行道铺筑建设工程、柳河镇二道沟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总工期63日历天,计划于2020年7月20日开工,至2020年9月20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对花海镇西泉村原西峡村二组居民点、三组西边居民点、二组两个居民点之间人行道、西峡村村委会至西峡村一组居民点之间人行道进行铺筑,共6718㎡,修建永久公示牌1座。
第二标段 :在柳河镇二道沟村七组修建文化广场1座,面积719㎡;修建文化室1座,面积82.5㎡;更换二道沟村七组居民点前路边道牙1128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且工程未完工的,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相应人员,完工的项目须提供由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4本项目投标人需将由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并在本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报备。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玉门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联系单位: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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