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广东江门市蓬江区PPP道路工程项目部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0-20062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广东江门市蓬江区道路工程项目部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资产管理部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广东江门市蓬江区道路工程项目部双高筋增强聚乙烯(缠绕管项目自有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江门市蓬江区道路工程PPP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境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路建设、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配套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等。该项目以中电建路桥集团为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以PPP模式模式建设,共10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较分散,公司承担其中五条路建设任务: 1.义乌小商品城北侧道路:新建2x7.5m宽机动车道,新建2X3.5m宽人行道,全线新建排水管道、交通、 照明和绿化等附属设施。全长0.468km; 2.龙舟山南-路东段:新建2X10m宽机动车道,新建2X1.5m宽非机动车道,新建2X1.5宽树池带,新建2x2m宽人行道,全长0.763km; 3.龙舟山南二路:建2m宽中央绿化带,新建2x11m宽机动车道,新建2X2.5m宽非机动车道,新建2x4m宽人行道和2X1.5宽树池带,全长0.742km; 4.龙舟山南街:新建2X 10m宽机动车道,新建2X1.5m宽非机动车道,新建2X1.5宽树池带,新建2x2m宽人行道,全长0.56km; 5.规划三路:新建工程,城市次干路,长约3.34km,? 宽30m;灏昌园周边道路:新建工程,城市支路,长约1.3km, 宽20m。全长4.64km。
2、招标范围: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及其相关的装、运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 | DN300 | 米 | 1673 | 环钢度≥8KN/m |
2 | 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 | DN400 | 米 | 2473 | 环钢度≥8KN/m |
3 | 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 | DN500 | 米 | 673 | 环钢度≥8KN/m |
4 | 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 | DN600 | 米 | 162 | 环钢度≥8KN/m |
5 | 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 | DN400 | 米 | 420 | 环刚度≥12.5KN/m |
6 | 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 | DN500 | 米 | 270 | 环刚度≥12.5KN/m |
合计 |
| 米 | 5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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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0年06月-合同履约结束。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管径DN≤600排水管道采用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管道覆土<4m环刚度为8KN/㎡,管道覆土≥4m环刚度为12.5KN/㎡)。
6.2、产品执行《埋地用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管材波峰结构高度大于管径直接的9.5%。
7、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7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的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7、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1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6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
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收款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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