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 受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代理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20ZF166 三、招标内容:第一包: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预算:30万元) 第二包: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仪(预算:50万元) 第三包:脑生理功能康复治疗仪(预算:49万元) 第四包:脑波体感音乐治疗椅(预算:45万元) 第五包:洗浴床、动态血糖监测系统等(预算:39.76万元) 第六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预算:140万元) 第七包:(虚拟情景反馈)椭圆训练系统进口(预算:15万元) 第八包:上下肢康复训练器进口(预算:71.2万元) 第九包:关节持续被动活动训练器进口(预算:40万元) 第十包:压力治疗系统进口(预算:21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和中国 (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查询彩色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中国 查询彩色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彩色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传的资料文件均放在一个PDF文件内。 六、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3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7月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一、
采购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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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