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
己内酰胺项目锅炉配套氨法脱硫超低排放装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鲁南化工 己内酰胺项目锅炉配套氨法脱硫超低排放装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兖矿鲁南化工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投标人。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兖矿鲁南化工 己内酰胺项目锅炉配套氨法脱硫超低排放装置,采用氨法脱硫工艺,建设1个脱硫塔,处理67万 Nm3/h的锅炉烟气量,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硫铵制备包装系统,要求能够满足新老系统同时运行时的出料要求,即硫铵制备、包装系统能够处理67万Nm3/h烟气量同时运行时的出料量。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用氨法脱硫超低排放工艺,新建一套氨法脱硫装置、硫铵制备包装系统以及配套公辅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该氨法脱硫装置所需的详细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培训、单体试车、联动试车、性能考核、工程中间交接,在投料试车阶段提供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保运、售后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并保证生产工艺及整套装置符合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能源管理等方面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并具有建设工程总承包资格。
3.3确保本项目使用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
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设计经理应具有设计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建成氨法烟气脱硫装置的设计、建设、运行业绩。(投运时间以通过环保验收为起始时间)
4.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氨法烟气脱硫装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设计经理应具有氨法烟气脱硫装置的设计管理经验,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管理经验。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时携带原件验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 )、(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 ( )、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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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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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