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和中卫四中教学楼
办公楼外墙保温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和中卫四中教学楼办公楼外墙保温改造项目已由
卫发改发[2020]124号、卫发改发[2020]125号文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正【招】字2020第16号
2.2 建设地点: 中卫市沙坡头区第四中学、第五中学。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2.4 招标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对中卫市第四中学办公楼、教学楼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其中外墙保温3303.8平方米,外墙粉刷3303.8平方米,粘贴墙面砖408.6平方米,拆除、安装落水管221米。(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对中卫市第五中学东西教学楼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其中东教学楼屋面防水1216.5平方米,外墙保温2600.6平方米(含瓷砖、粉刷),更换窗户956.16平方米;西教学楼屋面防水825.55平方米,外墙保温1550.64平方米(含瓷砖、粉刷),更换窗户488.12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其中:1-2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的企业禁止投标。
3.5 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出现招标文件发布格式与系统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发布格式为准。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联系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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