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消防大队龚家湾中队院坪维修改造工程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06-041X
七里河区消防大队龚家湾中队院坪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关于七里河区消防大队龚家湾中队院坪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七住建发【2020】109号文批准建设, 受建设单位七里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对本项目已发出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第一项项目概况第8条:
项目周期:100日历天
开始日期:2020年07月06日
结束日期:2020年10月14日
二、原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
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以来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原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
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7年3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或材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造价员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所有此项目配备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
现更正为: 一、原招标公告第一项项目概况第8条内容更正为: 项目周期:45日历天 开始日期:2020年07月06日 结束日期:2020年08月20日 二、原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更正为: 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以来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原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更正为: 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7年3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所有此项目配备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标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