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4/17-ZB-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3煤场无组织排放治理(EPC总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4/17-ZB-0301 | #3煤场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EPC总包 | 1、#3储煤场建挡风抑尘墙设计;2、#3储煤场建挡风抑尘墙设备采购;3、#3储煤场建挡风抑尘墙建筑安装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2项挡风抑尘墙工程建设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8 17:00到2020-06-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8 17:00到2020-06-15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