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2/20-QT-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2028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上海 相关非生产及销售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八批)上海华电闵行能源 2020-202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此第二次招标公告,继续接受投标人报名投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华电闵行能源 现有2台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2台30MW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因日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需租赁7座商务车辆一台及驾驶员6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2/20-QT-0101 | 2020-202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 | 三年车辆租赁服务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2022年度车辆租赁服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项目实施超过两年的良好业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问题。所提供的业绩和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资料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 3.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车辆、保险、安全防护设施。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8 11:50到2020-06-15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8 11:50到2020-06-15 12: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招标人(项目法人):上海华电闵行能源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