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蓝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蓝田县智慧城市建设总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HW-0419
三、采购人
四、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蓝田县智慧城市建设总包项目1项
项目概况: 以公安、城管为首要应用单位,依托构建支撑蓝田县“智慧城市”的新型基础信息设施与良好运行环境,加载公共安全、应急指挥、城市管理为代表的多领域智慧应用,以满足后续全县各单位综合指挥调度、应急联动和决策支持需要。最终实现跨部门、跨系统业务、联动管理指挥能力的蓝田县智慧城市“大脑中枢”,将蓝田县建成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区县级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项目用途: 蓝田县智慧城市建设
采购预算: 27981498.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05 08:30:00至2020-06-1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29 14:30:00
2、投标
3、开标时间:2020-06-29 14:30:00
4、开标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