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及环保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20年6月8日至 2020年6月12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20年6月8日至 2020年6月12日在(网 注: 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应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除代理机构可最多派3人外,其他参与开标方派1人进入开标室。 2.参加开标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 3、为确保 参与各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来自湖北等重中疫区(以江西省卫健委实时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为准)来(返)崇隔离期未满14天的,一律不进入开标评标现场。请各供应商考虑此因素,因此造成无法参与采购活动和诚信履约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57000.00);保证金缴纳 (十一)付款方式:完成总工程量50%后支付完成工程价的50%,完工后并相关业务部门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送审后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项目完工验收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十二)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项目款的5%,该款项由中标供应商在 支付项目款时先自行缴交或由中心在项目款里扣除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本招标文件。
(十四)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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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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