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文创旅游商品规划、设计、生产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由嘉峪关文化旅游商贸 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对嘉峪关市文创旅游商品规划、设计、生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ZGJ-WLSJ-001
二、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嘉峪关文创品牌与产品的开发,尽快实现文旅产品的升级换代,助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嘉峪关市文化馆与嘉峪关市文旅集团达成嘉峪关市文创旅游商品研发项目合作意向,各出资30万元,由嘉峪关文化旅游商贸 牵头招标。
三、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1、文脉梳理,由专业设计团队深度挖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梳理产品文脉、开发方向、产品类别、目标受众、价格定位等并进行整体规划分析,提交书面成果;
2、对品牌名称及LOGO进行设计,并对标识系统VI延展设计、卡通IP形象设计 ,包含图标、辅助图形、字体、色彩、组合等基础体系和品牌店店招、品牌店周边物料、标识导示系统、实际应用体系、卡通形象动态延展设计、场景插画绘制等;
3、产品创意设计。以“河西文化、长城文化、丝路文化、边塞文化”等文化点进行规划,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出高端、中端、普通类旅游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类、旅游食品类、旅游日用品、旅游茶品类、旅游电子产品类等囊括本地特色的6大体系。
4、产品打样及制作,从定稿的设计方案中选择产品进行打样,按具体预算选择不少于10个系列的50款产品,进行开模打样和生产落地。
5、双方共同宣传推广文化旅游商品,委托第三方研发设计的文创旅游商品在国家级文创旅游商品大赛、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或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上获得铜奖以上的奖励。
四、采购预算:60万元 。
五、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需求的设计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
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2019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019年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 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 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 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外省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提供申请人企业所在省份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2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6月28日15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2. 递交
因疫情影响,请供应商做好投标时间上的准备,响应以下要求: 1.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为省级四级应急响应及《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的要求,参与开标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来自疫情防控低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来自疫情防控中风险区的,开标 时须提供健康证明或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来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嘉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开标当天,投标企业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并严格服从嘉峪关市疫情期间现场管理规定。 3.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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