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005部队综合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受94005部队的委托,酒泉市鸿瑞工程造价事务所 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94005部队综合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 KJ94005- 300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遴选确定四家供应商为食堂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分4个包公开招标各选取一家供应商,A包:供应副食品包括蔬菜、豆制品、蛋类、水果类; B包:供应副食品包括肉类、水产类; C包:供应副食品包括干杂调料类;D包:供应副食品包括牛奶类、饮料类。各供应商主要负责为招标人所属食堂提供为期1年的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7年5月1日以前成立),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企业不能有外国人或外资参与合作的情况存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肉类供应商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卫生检 (测)疫报告》等资格证书,可提供正规有效发票、单据。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从业人员须提供历史清白证明及健康证。 (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军队供应商承诺书》。 (六)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组织、注册的公司须经营证件齐全,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七)供应商须在当地(酒泉市、嘉峪关、肃州区)有实体店,有合格的仓储场所具有保质、保鲜、服务及配送的能力,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备注: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对于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或虚假资料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 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09:0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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