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3/18-QT-0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3/18-QT-0501
各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无人机红外智能巡检
甘肃公司所属各光伏电站(除嘉峪关一至四期37MW项目)共计317MW光伏组件采用无人机及配套智能故障诊断系统进行巡检,共2次(备注:是指第一次巡检后按提供的报告甲方对缺陷整改后进行第二次验证巡检)。
200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各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无人机红外智能巡检】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OPA驾驶员认证,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且检测能力范围需覆盖光伏系统。
5.2017年至今,投标人有100MW光伏项目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6.光伏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智能图像处理识别系统等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检测能力范围需覆盖光伏系统的有效证明。
7.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业绩无连续亏损。
8.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05 15:21到2020-06-1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05 15:21到2020-06-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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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