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采用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医院所需数字化视频脑电采集分析系统及时差培养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一64 通道数字化视频脑电采集分析系统);
(002)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二时差培养分析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一64 通道数字化视频脑电采集分析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同类设备的经营或销售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被授权的投标人(设备单价在RMB20 万元以下的除外)。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二时差培养分析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6 月05 日 14 时00 分到2020 年06 月12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0 年6 月12 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 时,下午14 时30 分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二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 号招标大厦1601 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 元人民币或50 美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 元,售后不退。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6 月29 日 14 时30 分
开标时间:2020 年06 月29 日 14 时30 分
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