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宣教及事故警示平台项目监理、0623-2091N3103086/01(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宣教及事故警示平台项目监理
2、委托代理编号:0623-2091N3103086/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3月-2020年5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3日起至2020年06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16楼1609室(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
5.2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3日10:30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十二楼开标大厅。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账户名: 保证金专户
账 号:8100 0010 6680 0000 01
6.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
采购人名称: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王帅 熊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