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清泉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HX2020GK-002
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清泉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甘税函【20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内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维修面积1168m2
1.2 招标控制价:182.50万元
1.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1.4 建设
1.5 工期要求:143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7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2.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备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3 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出具“无欠薪承诺”参与招投标活动,项目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拟中标市外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市内企业持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欠薪证明”办理中标通知书; 2.4 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甘肃省内企业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中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丹县税务局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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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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