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长城中路派出所和金凤区交警二大队备勤用房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JZB2020第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长城中路派出所和金凤区交警二大队备勤用房,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19]22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长城中路派出所和金凤区交警二大队备勤用房。
2.2建设
2.3招标内容:备勤用房、混凝土道路及硬化地面、水暖电外网及绿化等室外配套。备勤用房总建筑面积3447平方米,建筑形式为地上四层。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且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外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仍在相关文件执行有效期内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或银川市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宁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持有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且年龄不足65周岁的人员,参与投标时按照《关于明确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62号)文件执行。
3.3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宁夏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3 日至2020年
6 月
9 日17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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