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箱沟垃圾填埋场零星完善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SX-JA202008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枫箱沟垃圾填埋场零星完善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三峡枢纽管理区右岸(邻近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中堡村),始建于1998年,2011年经扩容优化改造后占地面积为3.72hm2,填埋库区占地2.24hm2,填埋规模为9t/d,年垃圾处理总量为0.33万t,填埋总库容23.2万m3,有效库容20.4万m3,使用年限50年,服务范围为三峡枢纽管理区。
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工程包括砌石垃圾坝、截洪沟、渗沥液集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库区防渗系统、渗沥液调节池、2级DTRO渗沥液处理设备、作业道路等,但目前仍存在部分不足:(1)缺少填埋气体燃烧处理装置;(2)填埋区已达一定高度,渗沥液下渗效果差,需修建中间导流盲沟,并将填埋区6个导气石笼铁皮外壁全部更换为DN1500的钢丝网笼;(3)目前填埋场仅有一台10kV箱变,已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需新增供配电设备设施,满足渗沥液车间、填埋场气体燃烧装置、绿化废弃物处置车间和路灯照明等相关设备的供电需求,且场内路灯年久失修、线路老化,需针对场区路灯进行维修、更换;(4)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17),缺少一眼地下水污染监视井、一眼地下水污染扩散井、一眼地下水排水井;(5)填埋区需新建一个工具间,用作临时休息和填埋区工具摆放;(6)场区需进行绿化采购、栽培和砖砌挡墙修补;(7)需补充编制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场区建设,满足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根据宜昌市环保局关于《三峡枢纽建设管理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填埋场运行现状,需对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上零星内容进行完善。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枫箱沟垃圾填埋场零星完善工程
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拟完善内容:(1)新建50m3/h填埋气体燃烧处理装置;(2)在填埋区修建一层中间导流盲沟与竖向石笼相连接,并将填埋区6个导气石笼铁皮外壁全部更换为DN1500的钢丝网笼;(3)根据渗沥液车间、填埋气体燃烧处理装置、绿化废弃物处置车间、路灯照明等相关设备供电需求进行电气改造,针对场区22盏路灯进行灯罩、灯具、电缆的更换;(4)新建一眼地下水污染监视井、一眼地下水污染扩散井、一眼地下水排水井;(5)填埋区需新建一个工具间,工具间采用2间活动板房,单间尺寸3K×2K×3P;(6)绿化及基础设施完善:完成绿化植被的采购、栽培(绿化面积约3643m2)、以及砖砌挡墙修补(墙厚约为240mm,长约61m、高约1.5m);(7)编制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设计: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审查和现场技术服务等,以及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枫箱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编制;
(2)设备采购:完成招标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3)施工、安装及试运行: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作业、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承包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和监理人指示提供所有劳务和管理人员、相关设备和材料,以及完成本合同设计、采购、施工所必须进行的所有工作。投标人(或承包商)若发现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存在缺陷,妨碍其功能的实现,投标人(或承包商)有义务对此提出修改意见,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采纳,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应认为包含所有的细节,只要是工程实际需要,该设备供货及或服务均包含在总的报价中。
2.3 工期要求
计划2020年7月1日开工,总工期6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项目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采用总价合同的形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设计、施工资质,其中设计工作允许分包。
1)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设计工作允许分包,投标人或其分包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垃圾填埋场新建或改造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2)设计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分包人具有垃圾填埋场新建或改造设计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2019年7月以来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2017-2018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6月1日09时至2020年6月5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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