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公路局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改造工程施工图
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A03-1262302431616022XQ-20200527-028679-8
招标编号: GZ2005775-G30GZS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公路局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公路函[2020]150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兰州以西段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酒泉公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酒泉公路局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改造工程的建设内容为:对K2451+340- K2662+363段211.023公里,病害路段路面病害处治。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编制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用图纸以及其他资料等工作内容。
2.3施工图设计周期总体要求如下:
1)施工图设计周期:自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向甘肃省酒泉公路局提交6份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支持等。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同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主要人员要求 |
公路行业 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
近5年 以来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条高等级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设计工作或类似工程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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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18年度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19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甘肃省2019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2018年度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 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 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 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 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20年05月30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03日24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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