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 受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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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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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采购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六、开标 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②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