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 具备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既往业绩: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备已完成的食堂配餐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合同首页及盖章签字页。 4 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6年- 2018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 5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无不良记录。 6 投标人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申请查询截标前两个月内的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