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
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自卸汽车 数量:1台 外形尺寸:长≥5980mm 宽≥2100mm 高≥2660mm 货厢尺寸:长≥3700mm 宽≥1970mm 高≥800mm 发动机:柴油国五 排量(ml):≥3500 功率(kw):≥95 整备质量:≥2720(Kg) 额定载质量:≥1645(Kg) 轴距:≥3300(mm) 前轮距:≥1650(mm) 后轮距:≥1669(mm) 前排乘客:2(人) 轮胎数:6只 转向形式:方向盘 油顶形式:工程顶 拟采购的货物预算金额:1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0年04月28日在黑龙江省 发布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经2020年04月30日报名期截止,只有投标人佳木斯广利汽车贸易 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本项目不满足三家投标人,导致项目流标,又于2020年05月12日在黑龙江省 发布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经2020年05月14日报名期截止,只有投标人佳木斯广利汽车贸易 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本项目不满足三家投标人,导致项目二次流标,该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经采购人申请,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佳木斯广利汽车贸易 采购其销售的货物及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五、
1.采购人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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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门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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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联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