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乡杨显村全钢架大拱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胜利乡杨显村全钢架大拱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单位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经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0】67号文(项目代码:2020-640121-01-01-00523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胜利乡杨显村全钢架大拱棚建设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脱贫攻坚地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CGJ-2020-GC015;
2.2建设地点:永宁县胜利乡;
2.3招标内容:新建温棚总面积38585㎡。主要建设16m*100m*5m大跨度拱棚22座,16m*80m*5m大跨度拱棚2座,结构形式均采用拱形轻钢结构,拱棚内设置钢立柱,柱间距离为4m,拱棚采用自然通风,电动卷帘系统和手动卷膜系统,修建钢丝网围栏1100m,边框采用低碳钢,铺设砂砾路3500㎡,路面结构采用素土夯实+200mm厚级配砂夹石,平整场地38585㎡,安装节能灯、配电接线箱,配套建设园区室外供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2日止, 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担保凭证的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后在系统内未查询到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行承担。
6.9其他注意事项:
上开标直播功能已正式上线,首页点击交易公开,在全流程公开选择第三项开标直播,届时开标实况直接在网站直播,投标企业可在开标当日观看本项目开标直播。如有疑问,请联系 。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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