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池县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盐发改社会【2019】421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铺装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采暖、室外电气、绿化工程、围墙、自行车棚及弱电工程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采暖工程、室外电气工程
二标段:室外铺装工程
三标段:绿化工程、围墙、自行车棚
四标段:弱电工程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一、二、三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四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参与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08时00分至2020年6月2日18时00分止通过CA锁
4.2施工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施工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资质文件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4.3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解密: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 /)上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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