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4/19-SB-2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燃气炉趸售转自营箱式变电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4/19-SB-2701 | 燃气炉趸售转自营箱式变电站采购标段 | 500kVA箱式变电站2台;400kVA箱式变电站4台;315kVA箱式变电站1台;250kVA箱式变电站1台,200kVA箱式变电站2台;160kVA和100kVA箱式变电站各1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气炉趸售转自营箱式变电站采购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台箱式变电站的合同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合同包含容量500kVA及以上箱式变电站。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19 08:30到2020-05-25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19 08:30到2020-05-25 12: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