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关于平南县人民法院特定移动办案通信安全服务采购(GGZC2020-C3-60384-DHJS)
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0-C3-60384-DHJS
三、采购
采购人
四、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14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5月19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18页的本项目商务要求中服务期限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现更正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月。”。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