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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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8日 20:23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9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25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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