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本工程已由新水办【2020】121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工程总投资330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于田县阿羌乡境内吉音水库大坝下游。
2.2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规模为增殖站占地面积约5.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疫隔离池、生物饵料池、催产孵化培育车间、尾水处理系统、仪器设备和围墙道路等附属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2)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7日在 “招标公告”栏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平台( /xinjiangggzy/)免费下载
5.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及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2日上午11: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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