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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海丰县东溪河支流一次性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汕尾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7日 14:16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银行缴纳凭证无效)及近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 4)根据粤水规范字【2019】1号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以上所要求从(执)业人员信息应为已纳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基本信息并经公开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 “附件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 “附件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 “附件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 “附件声明函”。) 9)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网页截图打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7日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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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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