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AF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AF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评估技术服务项目,用地面积约50公顷。
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技术服务范围为:编制AF项目节地评估报告、选址与周边环境及区域规划的协调性评估论证报告、项目所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等用地预审和选址评估材料,至获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上述申请文件编制所需资料的收集,如地类信息、规划信息等资料,以及用地预审文件的汇编、报告的逐级上报、过程跟踪及协调、评审及会议组织、听证、意见征询、资料补充、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获取AF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全部工作。
3.服务期限:计划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具体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在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资质要求:具有土地规划机构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 具有近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 近2年 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用地预审或审批技术服务并成功获得省级以上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的业绩。
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报告封面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类似项目:指项目用地需省级以上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审或审批的项目。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职称。
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当前所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 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注意事项: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7时30分至2020年06月01日 17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