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码头2020-2021年通勤车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职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车辆服务,地点为珠海市区至公司沿线。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见下表(具体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和技术资料):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2020-2021年通勤车服务 |
珠海码头职工上下班交通车辆的运行及维护,并配备合格的司机,投标人需提供4辆合格的空调汽车巴士,其中座位要求分别为:2辆49座或以上,1辆19座或以上,1辆35座或以上。 班线运行路线为四条线路均为每天一个来回,仅限工作日发车(预计上午7点从首站发车去公司,下午16点30分从公司发车返回),沿线设置若干车辆临时停靠点。 |
广东省珠海市 |
合同签订后一年(预计服务期2020年7月1日开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车辆须具备车辆营运证。
(2)财务要求:近 3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通勤班车项目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③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安全事故。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车辆营运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主要驾驶员四人,替班驾驶员一人;年龄28-5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A1驾驶证,取得A1驾驶证时间且从事大巴驾驶不少于5年;安全驾驶5年以上。
(7)设备要求:
①车辆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的自购车辆,在进入招标人公司正式运营之前行驶登记不超过两年,且行驶里程数不超过八万公里,车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事故,车辆保险齐全,车内设施完好,环境整洁,乘坐舒适。车辆须经招标人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为保证行车安全及服务质量,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车辆应为国内一线品牌或进口国外大品牌,国内品牌仅限于宇通、金龙、青年、江淮、大宇、海格、金旅、安凯、黄海。
(8)其他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1日 23时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