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与风机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龙源江苏大丰H4#海上风电场位于大丰港水域港界外,太平沙北侧,辐射沙洲北端,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55km。风电场区域海底地形变化较大,局部有沟槽,具有典型的辐射沙洲地形特征,水深在6~18m之间。风电场形状呈矩形,东西长约为7.3km,南北宽约为7km,规划海域面积51km²,规划总装机容量300MW。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龙源江苏大丰H4#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电机组的风机基础施工与风机安装工程包括 47 台风电机组的风机单桩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等涉及的全部内容。
一、风机基础施工:
1、风机基础所有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并负责装船以及钢管桩、爬梯、平台、围栏等构件加工制作;
2、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基础钢结构运输至工程区域,并负责沉桩、局部现场焊接以及爬梯、栏杆、平台的安装、抛石、包覆防腐等施工图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急救仓的安装基础施工完成后的管桩内部抽水等工作;
3、施工措施及临时设施,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施工图内所有内容,所采用的加工制作场地、设备、装船设备以及施工船舶、打桩锤、履带吊(海工吊)、运输船、交通船等所有船机设备,以及投标人负责自行完成施工期间临时供电、供水、施工照明、施工通讯、高强混凝土系统、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文明施工措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风机安装施工:
1、风机、塔架、配件等卸车(船)、风机、塔架、配件等卸车(船)、装船、堆场至码头、码头至机位场内短驳、检验、保管及风机安装手册中标明的其他安装内容。塔筒、机舱、叶片的安装、升降机、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敷设与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配合风机厂商进行机组调试及视频监控、IP电话、安全监测等设备的安装。
2、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的船舶、吊机、吊具、索具、卡具、枕木、消耗材料及施工发电机、液压扳手、电动扳手、重型套筒等安装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风机专用吊具除外)。
三、其他
1、承包人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开展海上风电场 47 台风机基础及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不均匀沉降监测、腐蚀电位监测等监测项目,并定期提交监测报告。
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规范与技术要求为发包人提供风电场内的海上通讯。
3、为风电场承包人应根据规范与技术要求,进行 47 台风机基础钢结构第三方检测,并及时提交检测报告。
4、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规范与技术要求为发包人提供风电场内的海上交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
3.1.4、业绩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海上风机项目,累计 30 台单桩基础施工业绩,累计 5 台的海上风机安装业绩,请提供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验收证明材料;
3.1.5、业绩要求 B:投标人需近 3 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具有 30 套海上风电单桩生产供货业绩;
3.1.6、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 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至少具有 1 个海上风电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达到资质条件要求和业绩A 的要求,需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必须达到业绩 B 的要求,联合体只允许由两家单位组成;独立投标的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达到资质条件要求,同时具有业绩 A 和 B,需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1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