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电力股份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咨询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云南受云南保山电力股份的委托,对云南保山电力股份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咨询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5300000000820001047)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电力股份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咨询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D5300000000820001047
2.3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本项目的标准化建设研究范围覆盖保山电力公司总部和所有机关及基层所队、班站安全监督管理领域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本项目应急管理研究范围覆盖保山电力公司总部和所有及基层所队、班站。
(3)服务
(5)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50万元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办法为“合格制”。
三、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包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 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供应商具有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功项目咨询案例,熟悉电网行业业务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管理;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度或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信誉及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承诺函(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竞标资格);
6、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供应商应针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满足进行声明或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要求书写,无格式的格式自拟。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须提供相应资料,如工程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7、其他要求:本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时间:2020年05月14日上午09:00时~2020年05月21日17:30时(北京时间)。
4.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办理CA后自行在保山市电子服务系统():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
2)、疫情防控期间,请进入保山市办公区、开标区、评标区的相关人员,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
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招标人(采购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代理机构在参与交易活动时,充分预留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的时间。
八、监督
监督
保山市管理局:0875-2120150 九、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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